当前位置:首页 >> 职称申报 >> 政策解读

职称申报 考试报名免费短信提醒

职称申报 考试报名 免费预约
点击免费预约
 

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 职称评价标准条件

来源:广州太奇 发布时间:2024-01-15 浏览次数:1250


第一章 适用范围

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从事机电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

的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价。

机电工程领域设置机械、电气、控制工程、自动化等四个专

业(下称本专业)。

机械专业包括机械设计与制造、机械电子、工业设计、高端

装备制造、过程装备制造、新能源与环境装备制造、食品及印刷

包装机械、陶瓷机械、木工与玻璃机械、材料成型与模具、激光

加工与增材制造(3D 打印)、焊接、热处理、特种加工、压力容

器等技术岗位。

电气专业包括电机与电器、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、电力系统

及其自动化、高电压与绝缘技术、高低压电器、变压器、电线电

缆、风电与光伏、智能电网等技术岗位。

控制工程专业包括轨道交通控制、智能楼宇、导航与控制、

人工智能、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、系统集成、控制理论与控制工

程、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技术岗位。

自动化专业包括机器人、无人机、数控与伺服驱动、运动控

2


 

制与过程控制、可编程控制器、变频器、嵌入式系统、检测与可

靠性技术、自动化装置等技术岗位。

以上专业设置可根据科技发展和工程技术工作实际变化和

需要进行合理调整。

第二章 基本条件

一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

律法规、规章以及单位制度。

二、热爱本职工作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

德、敬业精神,作风端正。

三、身心健康,具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。

四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。确需评价外

语和计算机水平的,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。

五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。

六、任现职期间,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(合格)以上

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。

第三章 评价条件

本专业职称分为三个层次五个等级,初级职称(技术员、助

理工程师)、中级职称(工程师)、高级职称(高级工程师、正高

3


 

级工程师)。

机电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各等级职称,除必须达到上

述基本条件外,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:

一、技术员

(一)学历资历条件。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。

2.具备大学专科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

作满1 年,经单位考察合格。

(二)工作能力(经历)条件。

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,具有完成一般

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,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问

题。

二、助理工程师

(一)学历资历条件。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。

2.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

年,经单位考察合格。

3.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技术员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

作满2 年。

4.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,取得技术员职称后,从事本专

4


 

业技术工作满4 年。

(二)工作能力(经历)条件。

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;具有独立完成

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,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

题;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。

(三)业绩成果条件。

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参加完成市(厅)级以上各类项目1 项以上。

2.参加完成中型以上工程项目1 项以上。

3.参加完成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1 项以上。

4.参加完成制定相关标准、规范或规划1 项以上。

(四)学术成果条件。

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撰写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研究报告、或软课题研究报告、或

技术工作总结1 篇以上。

2.在本专业领域的市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

学术文章或在本专业领域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及本人参与完成的

工作有关的论文1 篇以上。

三、工程师

(一)学历资历条件。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博士学位。

5


 

2.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,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,

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 年。

3.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,

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 年。

4.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

术工作满4 年。

5.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,取得助理工

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 年。

(二)工作能力(经历)条件。

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

识,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,了解本专业新技术、新工艺、

新设备、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,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;

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,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

较复杂的工程问题;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,能够撰写为解决

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;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

的能力。

(三)业绩成果条件。

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作为主要人员完成省(部)级以上各类项目1 项以上,解决

了技术问题。

2.作为主要人员完成大型工程项目1 项以上、或中小型工程项

2 项以上。

6


 

3.作为主要人员完成较高难度、较复杂的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

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1 项以上。

4.作为主要人员完成制定标准、规范或规划1 项以上,被采纳

并实施效果良好。

5.作为主要人员完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 项以上,或消化、吸

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项目1 项以上,解决了较复杂技术问题。

6.作为主要人员完成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项目 1

以上,解决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,取得了经济效益。

(四)学术成果条件。

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独立撰写或作为主要撰稿人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研究

报告、或软课题研究报告、或技术工作总结 2 篇以上,具有一定

的学术水平或实用性。

2.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本专业及本人参与完

成的工作有关的论文1 篇以上。

3.独立撰写或作为主要撰稿人在本专业领域的市级以上学术

交流会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或在本专业领域刊物上发表

与本专业及本人参与完成的工作有关的论文2 篇以上。

4.参与编写或修订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相关标准、教材或技术手

册等。

四、高级工程师

(一)学历资历条件。

7


 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博士学位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 年。

2.具备硕士学位,或第二学士学位,或大学本科学历,或学士

学位,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 年。

3.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,从事本专业

技术工作满1 年。

4.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,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

工作满 5 年;或具备上述学历条件,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

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。任现职期间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可由 2

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。

1)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

(排名前5)。

2)省(部)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

成人(排名前5)。

3)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以上、广东专利金奖以上奖项的主要

完成人(排名前5)。

4)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者(含

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)。

(二)工作能力(经历)条件。

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,具有跟踪本专

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,熟练运用本专业标准和规程,在相

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;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,能够撰写为解

8


 

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;在指导、培养中青年学

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,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

和学习。

(三)业绩成果条件。

任现职期间,符合下列条件之二项:

1.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,获得市(厅)级以上科技奖1 项以上,

或省级以上学科及行业科技二等奖以上奖项1 项以上。

2.主持完成省(部)级以上各类项目1 项以上,通过验收或经

科技成果评价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。

3.主持完成大型工程项目设计1 项以上、或中小型工程项目设

2 项以上,通过验收或经科技成果评价达到国内先进以上水平。

4.主持完成较高难度、较复杂的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技术的研

究开发 1 项以上,通过验收或经科技成果评价达到国内先进以上

水平。

5.主持完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 项以上,或消化、吸收引进国

外先进技术1 项以上,解决了较复杂技术问题。

6.主持完成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项目1 项以上,解决

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,取得了经济效益。

7.主持完成制定标准、规范或规划1 项以上,被采纳并实施效

果良好。

8.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1 件以上或实用新型专

3 件以上,至少 1 件实现产业化应用,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

9


 

效益。

(四)学术成果条件。

任现职期间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公开出版本专业相关学术、技术专著1 部以上。

2.公开发表与本专业及本人参与完成的工作有关论文 2 篇以

上(独撰或第一作者)。

3.在本专业领域的市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

学术文章或在本专业领域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及本人参与完成的

工作有关的论文3 篇以上(独撰或第一作者)。

4.作为主要撰稿人,撰写有较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本专业

相关技术研究报告3 篇以上。

5.作为主要撰稿人参与编写或修订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相关标

准、教材或技术手册等。

五、正高级工程师

(一)学历资历条件。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,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

后,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 年。

2.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,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专业

技术工作满 5 年;任现职期间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可由 2 名本

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。

1)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。

10


 

2)省(部)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

成人(排名前3)。

3)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以上、广东专利金奖以上奖项的第一

完成人。

4)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者(含

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)。

(二)工作能力(经历)条件。

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,科研水平、学术造诣

或科学实践能力强,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,具有

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,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

关键技术突破,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,推动了本专

业发展;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,业绩突出,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

领域重大项目,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,取

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;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

度和影响力,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,

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;在指导、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

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,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

和学习。

(三)业绩成果条件。

任现职期间,符合下列条件之二项:

1.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,获得省(部)级以上科技奖1 项以上,

或省级以上学科及行业科技一等奖以上奖项1 项以上。

11


 

2.主持完成省(部)级以上各类项目1 项以上,通过验收或经

科技成果评价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。

3.主持完成大型工程项目1 项以上、或中小型工程项目2 项以

上,通过验收或经科技成果评价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。

4.主持完成较高难度、较复杂的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技术的研

究开发项目 1 项以上,通过验收或经科技成果评价达到国内领先

以上水平。

5.主持完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1 项以上,或消化、吸收引进国

外先进技术 1 项以上,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,取得了较大经济

效益。

6.主持完成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或推广应用项目1 项以上,解决

了关键性技术问题,取得了较大经济效益。

7.主持完成制定本专业标准、规范或规划3 项以上,被采纳并

实施效果良好。

8.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 件以上,至少2 件实现

产业化应用,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
(四)学术成果条件。

任现职期间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1.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相关学术、技术专著 1 部以

上。

2.公开出版本专业相关学术、技术专著1 部以上,并公开发表

与本专业及本人参与完成的工作有关的论文 2 篇以上(独撰或第

12


 

一作者)。

3.在本专业领域的市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

学术文章或在本专业领域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及本人参与完成的

工作有关的论文3 篇以上(独撰或第一作者)。

4.公开发表与本专业及本人参与完成的工作有关的论文 2

以上(独撰或第一作者),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 项以上。

第四章 附则

一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、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(技师)班毕

业,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、大专、本科学历申报相应职称。相关

高技能人才申报本专业工程技术职称标准条件另行制定。

二、本标准条件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。

三、本标准条件自2020 2 1 日起实施,有效期5 年,《关

于印发广东省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、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》(粤

人职〔199939 号)同时废止。与本标准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

的解释见附录。

13


 

附录:相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

1.本专业:指机械、电气、控制工程、自动化等专业。如无特

别说明,本标准条件所列业绩、学术、奖项等成果均为与本专业

相关的成果。

2.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。如市(厅)级以上

含市(厅)级,3 年以上3 年。

3.学历(学位):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。

4.资历:指从取得现职称起至申报当年为止所从事本专业技术

工作的时间,截止时间点以每年度通知为准,按周年计算。在此

期间全脱产学习者,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的时间。

5.主持:领导项目团队开展工作,在项目工作中起到主导和带

头作用,主持人对项目负总责。一般指项目的工程负责人、技术

负责人、主要涉及人等。

6.主要人员:在项目组中起到主导作用,在项目研究报告、奖

励证书等能证明业绩成果并记载团队人员组成的文件材料中,署

名排序前3 名者。

7.参加完成:指在项目组内,在项目负责人的带领下,参加项

目全过程并承担技术性工作的完成人,其认定条件为该人员在项

目成果报告所列名单中的主要参加人员,排序不限。

8.经济效益:指通过利用某个工作项目所产生的,可以用经济

统计指标计算和表现的效益。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,不含潜在效

14


 

益。

9.较大的经济效益:指某项工作产生的收益增幅超过本地区或

本行业平均水平的20%以上。

10.社会效益:指通过利用某个工作项目所产生的,经过有关

主管部门认可的改善环境、劳动、生活条件、节能、降耗、增强

国力等的效益,以及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,有利于国民

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效益。

11.关键性问题:指涉及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技术,在完成项目

任务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技术问题。

12.学术、技术专著:指取得 ISBN 统一书号,公开出版发行的

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。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,概念准确,反映研

究对象,概念准确,反映研究对象规律,并构成一定体系,属作

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。其学术水平(价值)由评委会专家公

正、公平、全面地评定。

13.论文:指在取得出版刊号(CN ISSN)的本专业领域学

术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(国外公开发行的科技

刊物参照执行),或在本专业领域的市级以上学术交流会上发表的

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。凡对业务工作现象进行一般描述、介绍、

报道的文章不能视为论文。所有的清样稿、论文录用通知(证明)

不能作为已发表论文的依据。

14.主要作者、主要撰写人:指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的具体

组织者,对该著作的学术、技术问题起把关作用。其个人承担的

15


编著字数必须占总字数的20%以上。

15.专业标准:指本专业领域的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团体标

准、省级地方标准及企业产品标准。

16.科技成果奖:指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、各级政

府批准设立的科学技术奖、科技进步奖、发明奖、科技献奖、自

然科学奖、社会科学奖等。

17.市级:指行政区划为地级以上市(不含直辖市)。
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


职称申报热门推荐
职称申报常见问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