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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用人单位如何审核并组织评前公示?

来源:广州太奇 发布时间:2024-01-08 浏览次数:1107

答:用人单位在系统对申报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,对 提交的电子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,填写单位综合评价意见 (意见要求对申报人水平、能力、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, 字数不少于 150字)。核对无误后,在系统打印《2023年度 推荐申报职称评审人员公示名单》、职称评审申报人情况登 记表及申报材料进行 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结束后,单位 填写评前公示情况表,并在网上申报系统填报公示意见。

具 体要求如下: 

(一)公示材料和方式:系统打印出公示材料,并注明 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。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 9 进行公示。其他申报材料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, 并由单位专人保管,以供查验。

 (二)评前公示时间:不少于 5个工作日。

 (三)投诉举报处理:受理投诉举报主要由单位人事管 理部门负责,接受单位纪检、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。经查 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,并按 有关规定处理;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,应如实注明, 评审材料先行报送,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 员会办公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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